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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区纪委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7-11-27

  近年来,长清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强化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情民意、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通过不断完善评议体系、优化评议结构,全区各参评单位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满意度有了大幅提升,社会各界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越来越高。

  今年根据工作需要,区民主评议领导小组作了较大调整,曹军书记任组长,体现了区委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力量的强化,也体现了区委在抓作风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全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共分8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评议对象,评议主体,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价选项、赋分标准、计分办法,评议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调整与增减

  (一)评议对象的调整。结合我区实际,评议部门(单位)由原来的141个调整为139个。去掉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区建材局、区大项目办和党群政法部门中的区人武部。将区房屋服务管理中心、供销集团、区房屋产权登记科调整为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清分中心。原济南经济开发区列为党群政法部门,今年调整济南经济开发区与街镇并列,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自行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方式的调整。1.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增加对街镇及济南经济开发区的党风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评议。2.区直各部门(单位),街镇以及济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对各部门、各街镇及济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评议。3.区级领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巡访团对区直各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三)评议主体的调整。由原来的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干部职工代表六类主体增加了市民评议团,变为七类主体。

  (四)赋分标准的调整。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在原来赋分10%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0%,变成20%;增加了民主评议市民评巡访团的分值;减少了电话调查、网上调查和问卷调查的分值。

  (五)评议步骤的调整。增加区委巡察办的任务。区委巡察办要将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各单位落实不力情况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汇总工作方式的调整。为了增加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汇总工作由区评议办汇总,调整为区审计局和区统计局相关人员按照计分办法进行汇总,长清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公证书。

  三、评议结果运用。增加了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区属监管与执法单位、区属服务行业、区属党群政法部门各类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区评议办将建议组织部门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调整(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三年无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