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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苍蝇”式腐败不容忽视
    作者:归德纪工委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7-03-15
  近期,笔者从新华网看到基层“苍蝇”式的腐败干部屡屡曝出,尤其是在农村基层,一些借助职权谋利的村组干部贪赃枉法,特别是涉及土地、工程、低保、扶贫等“热钱”时,这些“苍蝇”总能投机取巧,榨取所需,雁过拔毛。为此,基层“苍蝇”式的腐败不容忽视,还需多措并举,多部门出手,标本兼治,方能有效。
  一、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增强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基层党委要把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主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纪委检查机关要真正做到敢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当“铁包公”,对农村基层腐败“零容忍”要敢于出手。
  二、扎紧基层反腐的制度笼子,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对权力的“减、控、分”,规范基层用权行为。
  三、健全监督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务、财务等公开公示,加强村级财务、涉农资金、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
  四、发动群众,充分挖掘反腐线索。群众对“苍蝇”的不法行径经常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谈在嘴上,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再进行查处效果十分明显。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采取明察暗访、座谈干部、个别谈话等方式,充分挖掘各类线索和信息,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依据。
  五、警钟长鸣,贪腐万不可为。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到区(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用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基层干部,在村一级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警示教育点,让廉政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乡镇党委考评重要指标。让基层廉政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