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奈收钱”等行为 坚决说“不” |
作者:平安街道纪工委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7-02-20 |
2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无奈”收钱也是错》一篇文章,讲的是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监大队副大队长陈孝荣两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的现金节礼,第一次陈孝荣认为过年收点节礼没关系,第二次是因钱被行贿者扔在地上而“无奈”捡起收下。尤溪县监察局给予陈孝荣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本案例中的陈孝荣碍于情面收受管理对象节礼,看似无奈被动接受小恩小惠,实则是党性不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被纪律处分,受到群众的唾弃,令人深思。 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极容易被有不良动机之人围猎,稍有不慎就会被拉下水,掉入泥潭深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纪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纪,拒腐防变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无奈”收钱者也绝非个案,现实中,确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中饱私囊,没有守住底线,甚至有的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无奈”收钱者并非无奈,他们不过是为自己的贪心私欲找借口,寻遮羞布。作为一名党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大家心里都应有一杆秤。党员干部只有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心有敬畏,行有尺度,这样才不会偏离正确的航线,如果像“无奈”收钱的陈孝荣一样无视党纪、心存侥幸,必定会走向腐败深渊。 因此,每位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对每个违纪行为要坚决说不!要常修为政之德,绷紧纪律之弦。只有这样,才能在拒腐蚀中保持定力,确保权为民所用,在干事创业中保持干净不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