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人社局:行身践规矩 服务为民生 |
作者:区人社局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5-05-19 |
规矩者,衡量校正方圆之器物也。古人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凡事皆有规矩,治国理政的规矩是法律,社会活动的规矩是秩序,人际交往的规矩是道德。而对于长清区人社部门来说,拥有着127项行政权力,承担着100余项业务,面对50余万服务人群,没有规矩,何以执法?没有规矩,何以办事?没有规矩,何以服务?立规矩、明权限,是长清区人社局今年以来的的重中之重,明确每个岗位的标准、梳理每项业务的流程、完善的每个环节的制度……身处长清区人社局,处处见规矩、事事有规矩、人人守规矩,对全体干部职工而言,“行身践规矩”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完善制度 把规矩立在前头 在2013年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之初,长清区人社局专门成立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办公室,通过调查研究,整理分析,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工作日禁酒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等16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并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把征求意见的过程作为学习的过程,最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手中。另外,进一步健全了以工作纪律、业务经办、工作要求、工作监督、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窗口服务制度,以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规范言行、提高修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约束制度,全面提升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把日常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使规范服务由一个空洞的名词变为具体的管理手段,真正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流程再造 把规矩立在明处 按照人社业务下沉工作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7大类32项人社业务于2014年全部下沉到了街镇人社中心。但是业务下沉,随之而来的是各级人社经办机构职能和权限的变化,能否实现业务的有效对接、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效能,是能否真正把人社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关键所在。长清区人社局以业务流程梳理为突破口,将32项业务进一步细化为49项具体业务,按照各部门职责权限,明确专人进行流程再造。为避免在业务下沉中出现“有权”业务的“选择”下沉,“没权”业务“捆绑”下沉的情况发生,长清区人社局对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下沉要求,将文件要求下沉的业务列出下沉清单,明确下沉时限。另外,在流程再造过程中,将办事流程的每一个步骤都详细解读,明确区级部门和基层机构的办理权限,坚决杜绝在业务环节上的权力“扣留”现象。经过反复多次的提报-整理-反馈-修改等环节,目前,一套权责明确、流程清晰、服务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已经全面建立, 提升服务 把规矩立在小处 细节决定成败,微小之处见真心。“温暖人社”是人社系统提出的口号,“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是他们的理念,规矩的制定则更要在小处下功夫。走进长清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公用品整齐摆放,做到横竖一条线,每位员工均统一制作了工作牌,一个摆放在桌上,一个挂在身上,时刻提醒着自己,在群众的眼里,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社系统的形象。墙上的醒目位置是“六能六不”、“六个一样”、“六做到”等服务标准,窗口工作人员的照片在大厅公示,并注明姓名和窗口号,谁服务的好,谁服务的差,群众心里自有一杆秤。每个窗口都摆放着一张“明白纸”,一方面给群众办事带来了方便,需要什么材料,都走哪些程序,什么时间能办完,收不收费,一目了然,不用看脸色,找门路;另一方面,窗口人员的权限也清清楚楚,把办事的“权力”装进“规定”的透明玻璃瓶,晒在阳光下。 践行承诺 把规矩立在心里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区人社局开展了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写我所做、做我所写”的原则,作出十分钟承诺,以“说到做到”作为衡量员工的信用指标,自己给自己立规矩,赋予“十分钟”积极的意义,在全人社系统营造出以人为本、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引导职工注重在细节中提升,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优,自我施压,充分利用“十分钟”这个有限的时间实现工作标准和工作能力的提升,实现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局限于“十分钟”的概念,很多职工只要当天工作处理不完,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